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冀社字〔2025〕9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社区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32人。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三、招聘方式
优聘用第三方招考公司,具体负责此次社区工作者的招聘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具有涞源县户籍,或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任何一方为涞源县户籍。户籍以公告发布首日(2025年8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5年应届毕业生原籍在涞源县但户口尚未迁回的可以报考,需提供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4、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非全日制)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
5、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6、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 8月23日至2007年8月22日期间出生)。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体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6、缠访、闹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1、2025年8月22日通过涞源县人民政府官网、报名网站、融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网站:https://bm.gd-pa.cn/dzsys/hbly。
请报名者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此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公告》方式在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后续各环节公告,所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名报考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考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s://bm.gd-pa.cn/dzsys/hbly),按照公告流程进行报名、参加考试。岗位设置开考比例3:1,A、B、C、D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均要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如有一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按比例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调剂到相对应的岗位使用(A岗与C岗、B岗与D岗相对应)。岗位调剂情况的通知公告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至9月3日中午12:00。收取考务费100元。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下午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下午18:00。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