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经用人单位申请,我局审核,市人社局备案,现将第一批就业见习基地招收见习人员情况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报名条件:毕业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失业青年上岗时不得超过24周岁)。全日制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名下登记工商营业执照(含吊销)、在企业参保或担任股东高管等职务、正在领取失业金、已参加过青年就业见习以及其它政策不允许参加青年就业见习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见习人员待遇:见习单位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800元/月),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限:3-12个月(服务期至少3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录用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
方式1.手机登录河北人社APP,在首页点击“更多服务”, 申领就业创业证后,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按见习单位全称搜索并选择见习岗位;
方式2.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见习单位和岗位进行填报。
3、人员面试及复核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知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及一寸蓝底照片2张,面试合格后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
4、单位录用
复核合格的见习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咨询电话:
县就业服务中心 7791110
2025年6月19日
附: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