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2名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就2024年剩余招聘计划2名(事业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所报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4月15日。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16日及其以后出生。

2.在2025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5年4月15日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到2025年4月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zxxdb@163.com)。

(1)《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重要的三个即可);

(4)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两项证书。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

3.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依据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面试,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4.其他: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

(三)资格复查。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5月9日8:30-17:00

地址: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四)面试考核。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5年5月10日上午8:30开始进行面试考核工作。

地址: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1.试讲(满分100分)。招聘公告中公布试讲范围,当天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应聘人员抽取试讲顺序,按照顺序进行试讲,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开始结构化面试环节,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基础等,每人不超过5分钟。

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即面试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选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签订拟聘用合同。

(五)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请毕业生毕业院校协助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出具考察证明。被考察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面试考核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邢老师 0335-3859910

张老师 18633592715

监督举报电话:0335-3865019 秦皇岛市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工委纪委)

发布时间:2025-04-16 16:18:43    发布作者:文章管理员